2005年1月19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一把手出境“休闲游”谁来审批?
俞洲

  蔡豪文挪用公款350万,到境外赌博并潜逃事件被曝光后,辽宁省延边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台新规定,旅行社将对参与境外赌博“休闲游”的“旅游者”进行身份调查,公务员出境须经单位一把手签字(《新文化报》1月15日)。
  近年来,出境赌博现象愈演愈烈,已成为领导干部腐化堕落的加速器,滋生腐败的催化剂。辽宁延边吸取蔡豪文潜逃案件的教训,推出公务员出境须经单位一把手审批的紧急措施,无疑有利于加大对他们的监督和制约,增强其自律意识,避免因过大的出境“自由度”而陷入监管真空状态,诱发“越轨”豪赌现象。
  然而,仔细审读这一规定,却不由让人疑窦顿生:公务员出境必须一把手签字,试问一把手出境又该由谁负责审批?如果一把手也想出境豪赌,过一把“休闲游”的瘾,那么又需凭借谁的签字来加以制约呢?作为一种制度制约,注重对一把手的监督理应成为其题中之义。如果监管的眼光仅限于对下而不对上,一旦出问题就把一把手权力无限扩张,却放任一把手为所欲为,恐怕必然成为设计上的一大败笔,而使制度监督流于形式。
  应该看到,领导干部挪用公款、境外赌博现象之所以呈现蔓延之势,与目前存在的一把手监督机制存在的缺陷息息相关。从已经披露的官员境外豪赌案件中,人们很容易发现这样一个规律,敢于在赌桌上一掷万金,却心不惊肉不跳,把慷公家之慨视作寻常小事的,绝大多数都是大权独揽、说一不二的一把手。例如,重庆市委宣传部原部长张宗海多次挪用公款达2亿到澳门赌钱,仅一次就输掉1亿多元人民币;广东省台山市体育局原局长李健扬,1999年至2001年间到澳门参赌达100多次,仅2001年5月就先后15次到澳门,在一个月内挥霍公款700多万元。这些一把手,频频出境赌博,乘坐包机来回无人过问,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过于膨胀的权力,而失控的党内外监督终使其无法正确驾驭自己,以致最终撞入“没有航标的河流”。试问,在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约的前提下,仅凭公务员出境领导签字制度,如此自已监督自己的措施又岂能约束得了“赌胆包天”的一把手呢?蔡豪文出境赌博一案曝光前,不就位列延边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身为单位一把手,即便到了新政策出台的今天,如果想出境尝尝“休闲游”的味道,恐怕也是易如反掌吧?
  手电筒往往照不到自己。权力一旦进入了相对真空层,腐败的阴影就会绝对罩住它。只有在党内建立一个非常健康、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才是防范境外赌博等不良行为的一剂良药。如果不是从制度监督着手,却把根除干部境外赌博之风的希望寄托于对一把手审批效力的迷信上,其结局难免会治标不治本。